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进一步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云和县文旅局

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激发旅游市场活力,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鼓励国内旅行社加大游客招徕力度

  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云和县并购买一个4A级景区门票的,同时年组织游客总量在1000人次以上的部分,每人次给予3元补助;超过2000人次以上部分,每人次给予4元补助;超过3000人次以上部分,每人次给予5元补助;超过5000人次以上部分,每人次给予10元补助。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云和县,同一个团队购买两个4A级景区门票的,同时年组织游客总量超过1000人次以上的部分,每人次再给予5元补助。同个旅行社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云和县并购买至少一个4A级景区门票的,同时年组织过夜游客总量超过500人次以上的部分,每人每夜给予20元补助。

  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到云和县并购买至少一个4A级景区门票的,每人次给予10元补助,同时购买两个4A级景区门票的,每人次给予20元补助;过夜游每人每夜补助20元。

  二、鼓励酒店吸引游客入住

  对云和县星级酒店或实际对外经营客房数达到120间以上的其他酒店,吸引游客入住消费的,每人每夜给予5元补助,同个酒店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酒店所获补助用于提升服务品质、对外市场营销等方面。

  三、鼓励4A级景区参与线上平台推广活动

  鼓励4A级景区参与省、市主管部门线上平台推广活动,对于通过线上平台实际销售门票的,给予每张门票10元补助,单个景区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本措施具体内容和补助标准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解释和认定。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上一条: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